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国庆节、中秋节:10月1日至8日放假,共8天。10月9日(星期六)至10月16日正常上课。住校生10月8日返校(正常参加夜自修)。
注:回家学员如出现发热、头痛等类似流感症状,应及时到医院就诊,不隐瞒病情,以便及时得到治疗,并有效控制传染。
兰生职校学生处
2009-9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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